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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現在的問題是,我們對土壤污染問題不能誇大也不能縮小,實事求是才有意義。建立治理土壤的法規是個系統工程,要真正治理土壤污染源,涉及全面的環境保護問題,任務還很艱巨。”
  ——北京大學環境法教授周珂
  針對土壤污染問題,近年來,我國不斷完善相關法律、法規。但立法上的進展並不能表明污染狀況已得到改觀。北京大學環境法教授周珂坦言,最近公佈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以及修改後環境保護法的出台,至少釋放了一些積極的信號,約束排污企業,為污染受害者提供維權依據,“毒地”現象可能會得到遏制。
  “對政府來說,重點是通過制度設計最大限度消除社會不公,保障公平競爭、機會均等。建議深化戶籍制度改革,為城鄉居民創造公平競爭的制度和社會環境;加大社會保障、救助制度建設,對弱勢群體進行適當幫扶;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,縮小不同階層之間的差距,同時為社會成員提供均等的公共產品和服務。”
  ——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李春玲
  向上流動意味著機會與希望。但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李春玲認為,公正流暢的社會階層向上流動模式在我國尚未最終形成。她認為,我國目前的階層固化與一些不公平的制度安排有關,首先是城鄉二元分割制度;其次是官本位制度;再者是公平競爭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。
  (原標題:聲音·法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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